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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曉得自己接受了多少。

文字與愛情,這是兩種辨別的能力嗎?
我不曉得自己對這兩種能力的接受度各是多少,
而我自己也很懷疑這些能力對我的迎合度會是多少,
我真的很懷疑,那妳呢?


老實說,我壓根就不知道,
儘管我很想知道,但,
現在的我終究沒那個資格去知道,對吧。


翻完長毛怪人的故事,
我不曉得自己能不能有這種能力,
一種被他稱為「感動的能力」,具備這種能力需要什麼嗎?
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? 還是一段又一段拋棄你身旁的那位伴侶的勇氣?
還是只要有個恣意放縱思緒的腦袋配上強大的文字背景知識就好呢?
我不知道,我他媽真的不知道,
透過文字我不能了解你很多,但我知道長毛怪人這怎來的,
因為我親眼見過所謂長毛怪人的表象,
但終究沒法能了解其背後定義到底是什麼碗糕,
就像你說的,不認識你的人,大概很難理解長毛到底在想什麼,
而故事裡的小乖卻總是想知道這頭怪人的思路,
我不曉得自己會不會具備了長毛還是酸雨的特質,
總而言之,我兩個都不想,做自己最好,是吧!


那麼妳呢?
妳又是一個怎麼樣的人,那位綠的天。
同樣一段相仿角色,卻扣住了不同情節,
人的一生如果用文字來記載的話,我想大概早已破幾千萬字甚至更多吧,
我不期望自己像文中兩位主角其中之一,畢竟那其中一個都不是我要的,
除了寫手本身的能力之外,這才是我想追求的吧?


我的綠的天,或許妳一直沒看到這東西,
也許有看到,whatever, I'm still in here.
我想用文字去刻畫著生命的每一部分,不管是好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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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x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